防爆电气国家标准如何分类
1 I类 I类防爆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注: I类防爆型式考虑了甲烷和煤粉的点燃以及地下用设备增加的物理保护措施。 用于煤矿的电气设备,当其环境中除甲烷外还可能含有其它爆炸性气体时,应按照Ⅰ类和Ⅱ类相应可燃性气体的要求进行制造和试验。该类电气设备应有相应的标志(例如:“Ex d I/IIB T3”或“ExdI/II(NH3)”。
2 II类 II类防爆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甲烷气体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 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步再分类。 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II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II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3 III类 III类防爆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I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可进一步再分类。
III类防爆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IA类:可燃性飞絮; IIIB类:非导电性粉尘; IIIC类:导电性粉尘。
结构概述:
防爆插销是由插头及插座两部分组成,外壳用铸铝合金压铸而成,插座连接于电源侧,插头连接于电气设备侧,插座由供连接导线用的插套组成接触部分,并带有快速切换开关。
适用范围: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周围环境温度不超过+40℃,不低于-20℃
周围环境的相对湿度不大于95%(相当于+25℃)适用于ⅡA、ⅡB类T1~T4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1区和2区)场所
具有轻微腐蚀环境,但不含有严重破坏金属和绝缘的气体存在
能防止水合液体浸入的地方
1区、2区危险场所
IIA、IIB、II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