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下)
投资行业的规定
国民待遇
多米尼加宪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多米尼加享有与当地投资者相同的权利,承担与当地投资者相同的义务。
16-95号法
16-95号法即外国投资法,于1995年11月20日颁布,该法规定,废除一切影响资本进出多米尼加的障碍,外国投资可进入除有关国家安全、公众健康和环境以外的所有领域。
鼓励行业
多米尼加积极鼓励外国投资。目前外国投资主要集中于自贸区和旅游业,在传统经济部门如农业、矿业的外国投资也在增加,在建筑业、能源工业、电讯业投资的前景也比较看好。
此外,随着多米尼加经济政策日益开放,在金融保险业和一些公共部门也有广泛的投资机会。
禁止领域
多米尼加16-95号法规定了禁止外国投资的领域:
⑴涉及使用非国内生产的有毒或有放射性废弃物;
⑵涉及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平衡的生产;
⑶涉及与国防直接有关的物资和设备的生产。
投资方式的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方式的规定
根据16-95法,外国投资是指那些来自境外的,属于外国自然人或公司的,或者属于海外多米尼加人的,在多米尼加用做公司资本的资金和货物。
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外国投资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⑴提供资本;
⑵提供享有合法权益的技术;
⑶在外国发行和流通的金融工具。
按照该法第3条规定,外国投资方式主要包括:
⑴可以是任何公司的,包括外国公司分公司的资本金;
⑵购买不动产;
⑶购买货币委员会批准的股票和其他金融工具。
关于资本的规定
多米尼加关于公司资本的规定非常灵活,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关规定正趋向越来越严格。除了银行、保险行业规定较严格外,其他商业活动没有关于资本的规定,没有zui低资本额的规定。
各公司在自筹资金的情况下,可以自己决定公司的资本负债的比例。此外,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有限责任”的原则,也不能把股东的信贷判属任何第三者。
对公司的控制
在多米尼加,存在各种控制公司的机制。zui常见的是规定“法定人数”和“投票权”的条件,以及对转让股票的限制和“优先购买权 ”的规定,一般不采用“不可转让”之类和股东协议的方式。
公司并购
除了金融机构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外,其他商业机构的兼并和购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税法关于公司重组的基本原则是应税资产和负债全部转移给重组后的公司。
公司兼并通常包括以下过程:
签署公司兼并协议;
有关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兼并协议;
对被兼并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仔细研究后,兼并公司的股东大会zui后通过兼并;
根据《商业法典》的有关规定,履行解除被兼并公司法律地位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