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工业园区厂房拆迁律师、广州租赁厂房拆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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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厂房拆迁、养殖场拆迁、土地征收补偿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一般出租的厂房都是公对公的账户之间的租赁,因为企业一般在进行租赁厂房的比较多一些,也有着相应的规范很多事情都是有相应的规范可循的,但是个人出租厂房是比较少见的,同时租赁厂房拆迁补偿也是很少见的,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其中的情况:

描述

第1、个人出租厂房

个人出租厂房主要涉及到租金,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还有相应的前二年年租金不变,第三年起按年租金递增10%金额。

还主要涉及到的维修责任的划分这都是在个人出租厂房需要注意的核心。

第2、租赁厂房拆迁补偿:

1、承租企业在拆迁前的准备:许多被拆迁企业、承租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往往抱有一种“等”、“耗”、“拖”的态度。承租企业认为,只要能拖得住撑得久,动迁组终会因为拆迁进度的压力而接受被拆迁人提出的补偿条件。事实上,这种想法不可取。

2、法律上规定了“久拖不搬”的救济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经过行政裁决,且行政裁决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意图想通过“拖”的方式而阻止拆迁人的拆迁,这是不现实的想法;

3、拆迁是一种依法而为之的法律行为,哪些项目应当补偿、哪些情形应当照顾、基于何种标准补偿,都是经由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性文件所规范的,所有的拆迁补偿都是纳入到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的,而不是拆迁人自主决定的事情。

4、在补偿的时候主要要看租赁合同如何约定,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5、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不少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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