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民商事律师南海区消费维权律师合同纠纷诉讼律师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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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民商事律师南海区消费维权律师合同纠纷诉讼律师代理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受到损害应当找谁承担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梁慧律师,在广州佛山一带专门从事民商事相关的法律服务的律师,代理过大量民商事相关纠纷,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合法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抵押借款、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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