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探记录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整性:记录必须全面覆盖勘察作业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点布置、钻孔深度、取样位置、原位测试(如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等)详情、地下水位观测、土层分层描述等。
准确性:记录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所有测量值和观察结果都应精确记录,避免主观臆断,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及时性:现场记录应当在现场作业的同时或完成后立即完成,以保证信息的新鲜度和真实性,避免事后回忆可能出现的误差。
规范性:记录格式应遵循国家或行业标准,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其后续修订版、地方岩土勘察规程等,确保记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责任人签字:每份记录应由执行勘察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对于关键数据或重要发现,还可能需要现场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复核签字。
电子化与存档:鼓励使用数字化手段记录和存储勘探数据,如使用GIS、数字摄影、扫描文档等,确保数据易于管理和长期保存。同时,应有纸质或电子档案备份,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保密性:根据项目需求和合同约定,确保勘探记录的保密性,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敏感信息。
质量控制:现场记录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应纳入企业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