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白坭维权律师朋友圈发布侮辱言论侵害名誉权

  • 发布时间:2024-04-17 17:06:02,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1日(距今37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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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区白坭维权律师朋友圈发布侮辱言论侵害名誉权诉讼代理

知识分享

在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贬损性、侮辱性言论,构成侵害企业名誉权  -某文化创意公司诉王某某名誉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某文化创意公司经营“某东居家”线下专营店,从事某东居家家装的装修建材一站式服务的经营。被告王某某原系原告的员工,离职后因劳动报酬问题与原告产生争议。自2022年4月起,王某某在朋友圈以及群聊中多次发布原告经营的“某东居家”专营店是骗子公司等内容及其他贬损性、侮辱性信息。原告认为王某某侵犯其名誉权,遂提起本案诉讼。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王某某在其朋友圈及群聊中,对原告某创意文化公司经营的专营店连续发表贬损性、侮辱性的言论信息,且该不当言论信息为一定范围内公众所知悉,导致部分公众(包含部分客户在内)对原告所取得授权的品牌店产生负面认识,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令由王某某在其朋友圈中向原告道歉。  

典型意义  群、朋友圈传播信息速度快、范围广。本案被告因与原告发生纠纷后通过朋友圈等多次发表针对原告公司在当地专营的线下专卖店的侮辱性信息,导致了对原告公司专营业务的社会评价降低,严重影响企业声誉。本案裁判规范惩治利用舆论侵害企业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对网络用户通过发布朋友圈、群聊等方式侵害企业名誉权的案件审理具有参考价值,引导网络用户依法使用等社交软件。  

律师团队介绍

梁慧律师团队,在广州佛山一带专业从事民商事相关的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代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商事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财产和人身保护纠纷。例如财产损失赔偿、合同及违约事宜、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及财产纠纷等民事争议,劳动合同、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经济纠纷,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擅长协助客户处理各类民商事争议,帮助客户理解民商事合同中的条款,审查、代书合同、解决各类民商事争议,处理非诉讼案件并代表客户参与诉讼案件。在民事诉讼、仲裁、协商等环节都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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