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专业遗产遗嘱律师擅长房产继承诉讼

  • 发布时间:2024-05-07 00:28:43,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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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是广州较早成立的专业遗产继承业务的专业型律师团队,专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针对房屋遗产分割、股权遗产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家庭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遗产房屋纠纷、房屋析产纠纷、家庭财产分配、遗赠抚养协议纠纷等案件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实现委托人利益极大化!赢得众多委托人的信赖和高度评价。

房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遗产房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事实上,遗产房的继承要先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指定的人才有权利继承房产,没有遗嘱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对于遗产房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如果无法协商分割遗产,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二、法院诉讼继承房产过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 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2、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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