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不同部门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首次统一。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其中专用校车使用15年强制报废,行驶超过40万公里的引导报废。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规定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规定了不同的报废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规定还对摩托车的报废年限进行了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