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建教培1996 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培训内容:(1)、物业企业经理管理(2)、物业管理概论、(2)物业管理法规、(3)房屋设备知识、(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5)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6)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
报名条件:1、在岗未取得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岗位证书报名表。
相关费用:补办建设部物业经理证1200(两人以上报名1100),全国城建中心证书900,含:考试费、证书费等,中途不收其他费用;确保通过,不过退费。
证书发放:最快十五个工作日发证,证书可快递考生,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来培训中心领取。
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
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联系人:徐老师
报名电话:
地址:龙华新区和平路与创业路交汇处汇海广场B座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