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离婚官司怎么争子女抚养权?抚养权证据

  • 发布时间:2019-09-23 17:34:38,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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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律师:;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广州离婚过程子女抚养方面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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