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3三级资质标准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
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