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中国商标流程

  • 发布时间:2019-10-25 15:07:13,加入时间:2013年09月06日(距今4267天)
  • 地址:中国»广东»东莞:东莞南城元美路丰硕广场
  • 公司:普悦泰会计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谢先生,手机:13650426616 电话:0769-38832280 QQ:924333639

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约9个月左右的时间为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如审查通过,则商标局将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如未通过审查,商标局将会发出驳回通知。

初步审查公告:《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查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驳回复审:收到驳回通知后,申请人可提出复审。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自收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异议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后,将通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可以进行答辩。被异议人可自其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商标局提出答辩,由商标局予以裁定。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包括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其做出终局裁定。

普悦泰专业知识产权团队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