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信用管理师等级考试|西安二级信用管理师培训报名
《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有效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一、考试对象
政府信用建设部门;信用评级、评估公司;赊销、代销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招标、投标公司;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房地产信用档案管理人员、银行系统征信管理部门、相关开展信用交易活动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 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金融证券机构从事公司业务、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三、申报条件
(一)、三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二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五、课程费用
(一)三级收费标准:6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二)二级收费标准:9800元/人(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陕西西职教育培训:西安市南关正街1号泛美大厦B座1506室(南稍门十字东北角原西安电视台大楼)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D出口,教育专线,游6路,游7路,游8(610)路,12路,14路,21路,26路,31路,36路,40路,46路,203路,215路,216路,222路。
电话: (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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