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报国家出版广电总局的请示文件;
1.主送单位为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应有版头,标有文号,公章齐全,请示文种;
2.正文应载明游戏名称、游戏类别、出版单位(具有电子出版资质或网络游戏出版资质)、运营单位以及拟申报事项内容,如为游戏机游戏,应在文件中说明游戏机类型;
3.游戏名称应简单明了,与游戏内容相关;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简化汉字之外的字符,游戏作品命名不能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游戏内容不能有色情、暴力、血腥及其他不良倾向以及《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禁载内容;
4.一款游戏一请示文件,报送材料A4纸规格,一式两份,无须装订成册;
5.同一平台上运行的棋牌类小游戏(5个以上),允许同一文件申报;其他类型小游戏(10个以上),允许同一文件申报。
二、出版单位的审读报告;包含游戏作品内容简介及审读意见,加盖出版单位公章。
三、著作权证明材料及著作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中权利取得方式须为原始取得,游戏申报名称须与登记证书软件名称全称或简称完全一致,受让取得的,须同时提交原始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著作权人公章;
2.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游戏程序源代码,需为电子形式;
3.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公证书,其公证书中需体现游戏名称和著作权人名称,需与申报文件中的完全一致;
4.著作权人需为内资独资企业;
5.如为同一平台上运行的打包申报游戏,需同时提交平台的著作权证明材料。
四、运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运营单位公章。
五、游戏作品内容介绍与彩色打印图片;包含游戏背景、人物角色、游戏NPC、主要情节、场景、系统功能、游戏商城等内容,图片数量不得少于10张,能够反映游戏作品基本面貌。
六、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是指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说明、游戏道具名称;
七、游戏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及防沉迷身份证验证证明材料;
1.详细说明游戏防沉迷系统具体运行机制,内容真实有效;
2.证明材料为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出具的《完备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验证手续证明》,正文载明运营单位,加盖服务中心公章,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有2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3.移动游戏及通过网络的单机游戏暂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4.通过网络的单机游戏可不提供此项内容,但需单独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