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律师:。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案情回顾:2012年6月,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在干活过程中发生口角,进而扭打起来,推搡过程中刘某随手拿起砖块朝李某头部砸去,李某应声倒地,造成李某头部颅骨骨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被害人随后也提起民事赔偿。
案件处理:被害人李某治疗结束后,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被告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赔偿被害人民事部分损失,金额共10万余元。
案情提示:本案是因为双方冲动导致,其实生活中很多这样的时候都是避免。关键是我们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不能冒然行事,以免造成更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