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律师:;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第二十条:律师倾听当事人陈述,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案件1)婚姻基础方面。2)子女抚养方面。3)夫妻感情方面。4)财产分割方面。5)目前对于婚姻的态度和期望方面。
2、继承案件1)当事人家庭成员组成情况。2)遗嘱订立情况。3)遗产继承开始后的遗产处理情况。
3、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变更案件1)原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对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或者判决情况。2)子女生活教育现状以及子女现在的态度。3)现有证据情况。
第二十一条:离婚案件的婚姻基础方面是指,当事人双方相识及恋爱的过程以及婚姻关系缔结的时间、地点等。子女抚养方面是指当事人生育子女的时间、子女的抚育过程,目前子女的就读情况、对父母感情状态是否知晓、十岁以上子女对父母离婚后随哪一方的意见等。夫妻感情方面是指当事人双方婚后感情变化过程以及具体事例,目前双方婚姻生活状况、是否分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