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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3年我国与泰国实施“早期收获”方案以来,在我国自东盟进口水果较快增长的同时,我国水果也抓住机会,逐步打开了东南亚市场。据海关统计,2007年1-11月,我国对东盟出口水果91万吨,价值4.2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大幅增长15.8%和22.2%,其主要特点有: 一、主要水果品种对东盟出口增势良好。我国对东盟出口水果以苹果、柑桔和梨为主,1-11月上述3个品种分别对东盟出口35.5万吨、20.9万吨和20.4万吨,分别增长16%、9%和9.9%,合计占同期我国对东盟水果出口量的84.4%。 二、对越南出口下降,对印尼和马来西亚快速增长。 今年1-11月,我国对越南出口水果22.1万吨,下降8.7%,对印尼和马来西亚分别出口水果25.3万吨和17.9万吨,分别增长41.1%和17.4%,对上述3国合计占同期我国对东盟水果出口量的71.8%。 三、私营企业出口居主导地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增长较快。1-11月,我国私营企业对东盟出口水果59.6万吨,增长18.3%,占同期我国对东盟水果出口量的65.5%。同期,外商投资企业对东盟出口水果23.2万吨,增长22%,占同期我国对东盟水果出口量的25.5%;国有企业对东盟出口水果4.7万吨,下降33.3%。 由于东盟国家在热带和亚热带水果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国可以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优势,积极培育和提高温带水果在东盟市场上的竞争力,与东盟的本地水果形成错位竞争。为此建议:加大国内水果种植结构调整和改善力度,继续提高现代农业设施水平,推广水果产品品牌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形成新的市场竞争力,尤其要重视加强水果的标准化生产能力,重视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流通、贮藏、保鲜和运输的龙头企业,使我国水果在东盟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