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评审专家抽取问题

  • 发布时间:2016-08-01 15:15:05,加入时间:2015年09月06日(距今3608天)
  • 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陕西省西安市吉祥路179号
  • 公司: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李楠,手机:18629456730 微信:YCH-2007 电话:029-88190388 QQ:2482415073
案例
某市有一个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预算价约3000多万元,投标人资格设定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评审结束后,公示期间,有投标人质疑,评委抽取的是市政专业,而不是水利专业(限于本地没有水利专家库,平时遇到该项目,都是抽取市政专业),请问:(1)该项目评审结果有效吗?如有效,如何回复?(2)如无效,下一步怎么办?
专家解答:用市政专业的专家评审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以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投标企业,显然是不合适的。需确定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技术经济专家。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评标专家组建“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特殊项目是指科研项目、技术特别复杂项目、专业性强的项目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专家库中无相应专家时,招标人是可以直接确定相应专业的专家。
建议重新选取满足项目技术、经济要求的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