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专项备案需要的条件

  • 发布时间:2025-06-19 04:05:41,加入时间:2016年05月23日(距今33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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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王,手机:13253325518 微信:sh6d103 QQ:8512973
 

论坛是Internet上的一种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它提供一块公共电子白板,每个用户都可以在上面书写,可发布信息或提出看法。它是一种交互性强,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系统。用户在BBS站点上可以获得各种信息服务,发布信息,进行讨论,聊天等等。而这样的论坛要通过备案才能够运行。

 论坛专项备案条件

  1、通过或者通过信产部的ICP备案。

  ICP备案: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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