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品适宜采用条形码?
所有零售商品,例如食品,饮料,卷烟,土特产品,服装、鞋帽,医yao品,化妆品、牙膏、香皂、洗衣粉等日用化工品,图书,胶卷、空白磁带等信息用化学品,文教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及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及日用橡胶制品,日用搪瓷制品,餐具饮具,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手工工具,剪刀等日用五金制品,日用杂品等都适宜采用条码/条形码。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到质监局编码室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有关资料。
(2)填写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
(3)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
(4)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5)申请单位收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请结束。
2、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条形码室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商品条码产品目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包装形式)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