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icp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新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三、变更icp许可证法人需提供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变更前及变更后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股东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证件号、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
六、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变更icp许可证需提供公司盖章且新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八、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九、icp许可证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