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国产网游须经备案后方可运营

  • 发布时间:2025-06-20 15:05:41,加入时间:2016年05月23日(距今3315天)
  • 地址:中国»上海»浦东:上海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 公司: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王,手机:13253325518 微信:sh6d103 QQ:8512973
 
 
文化部市场司消息: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及《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国产网络游戏的产品,需向文化部备案后方可运营。具体备案材料要求见“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 附一: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及《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国产网络游戏的产品,需向文化部备案后方可运营。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二)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三)产品操作说明; (四)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高管理权限(或高游戏级别); (五)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六)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八)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