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消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宽带中原”战略,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规范新建房屋建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实现宽带网络设施资源节约共享,保障用户对电信业务的自由选择权,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宽带网络设施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DBJ),自2015年1月1日在全省施行。为切实做好《标准》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标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配线设备等宽带网络设施,预先敷设配线线缆,预留用于移动通信覆盖的基站天面、室内分布系统安装空间等。上述宽带网络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并与房屋建筑同期交付。 二、认真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房屋建筑宽带网络设施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认真对涉及《标准》的内容进行设计审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把关。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屋建筑宽带网络设施工程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未严格执行《标准》的行为。房屋建筑宽带网络设施工程验收纳入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宽带网络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报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备案。未按要求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建筑宽带网络设施,通信管理部门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