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税概况

  • 发布时间:2016-08-22 16:33:31,加入时间:2015年11月16日(距今3536天)
  •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新时代锋尚1308号
  • 公司:成都登尼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钟女士,手机:18180680703 微信:Lindane618 电话:028-86676605 QQ:2355725123
利得税是直接税中的入息税。 
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以每个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及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税。 
除非法例另有指定(例如第5条物业税,第8条薪俸税或者第88条慈善机构等的条例)之外,利得税课税对象不单是公司,也包括自然人的独资经营、合伙经营、其他法人或者社会团体等,只要是任何人士经营活动合符《税务条例》第14条的规定,都是利得税纳税人。
全年的估计入息减去免税项目后的计算。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成都咨询热线

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公司:成都市青羊区123号时代锋尚1303室。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