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促进信息化服务与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的有效对接,更好地完成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扩大信息消费的工作任务。2013年12月9号,在北京科技会堂召开了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交流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商以及6个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其实,IDC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也同样是需要经过国家工信部的审批的。而这种经过国家工信部审批的IDC经营许可证就叫做跨区域IDC经营许可证。申请跨地区IDC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公司的基本概况(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具体通信地址 (公司的办公和机房的具体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等;公司的隶属关系、公司注册时间、注册资金、投资单位(股东)名称及投资额(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企业经营状况;公司从事该业务的基本条件;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情况:目前已设的分支机构。)公司拟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IDC。相关批准文件(公司股东会同意开展此项业务的决议等)。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有关情况。公司近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