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号chen 电话: QQ号:。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广东韶关市始兴县法院与民政局今年9月起联手建立司法确认对接机制。今后,凡当事人到县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将引导当事人到法院就《离婚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解决后顾之忧,让离婚当事人不再“伤不起”,不再因离婚而受到权益侵害。
据了解,该机制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共对该类案件进行司法确认12件。
司法建议催生确认对接机制
据始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对近年来受理的离婚后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等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发现,2011年至2013年,共受理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等纠纷共156件。其中,当事人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等的案件共125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80%左右。
调研还发现,协议离婚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二是不按时支付抚养费;三是不履行探视权;四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财产;五是发现股票、股权证分割不合理等。例如,夫妻双方离婚时,有的男方为了尽快促成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会满足女方提出的关于房子、存款、孩子抚养权等条件,然而一旦领取了离婚证,达到离婚的目的后,就轻而易举地撕毁离婚协议,对离婚协议中所应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双方只得上法庭见分晓,离婚协议犹如一纸空文。
为更好地发挥行政调解与法院司法的联动作用,有效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为当事人避免后顾之忧,始兴法院于8月18日向始兴县民政局提出司法建议:一是法院和民政部门形成对接机制,对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离婚的,如果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不存在争议且同意进行司法确认,则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离婚协议效力。二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查明财产是否分割完毕,有无遗漏,尤其应加强对房产的审查。
始兴县民政局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马上作出了积极回应,表示可以实行,并表示按建议内容给予积极配合。
不涉及财产调查的三日内给予确认
始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实施司法确认的程序包括:第一,离婚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第二,法院在受理申请确认离婚协议时, 对所受理的离婚司法确认案件实行审查、立案、审理、移送执行“四优先”,并第一时间安排送达,对具备确认条件的可以当场作出确认决定;第三,法院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将及时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内容进行审查,并以调解书的方式确认其法律效力,不涉及财产调查的必须在三日内给予确认。
法院强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内容不确定、无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法院有权不予确认。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并且可以当场给付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