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历文物检测鉴定中心是经国家批准的第一个专业文物检测鉴定机构,为合法第三方文物检测鉴定机构。中心专注于:文物鉴定 文物检测 文物评估 并对出具证书物品跟物品持有人信息,做系统权威备案登记,以备物品合法传承。 |
敬告
由于目前社会各界相关艺术品公司过于商业化出现了一件藏品几种结论,本中心郑重承若:实事求是,去伪存真.中心对您所送的检测物品出具检测结果负相关法律责任,望各界收藏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从法理上来说,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因此,一审二审均驳回了原告的诉求。但对于广大的藏家来说,无疑是给他们的热情浇了一盆冷水。在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拍卖市场,不保真一直是拍卖公司躲避应尽义务和应对纠纷的“法宝”,这个问题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出现在媒体的笔端与藏家的心头。
拍卖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下次担保责任”。这条“拍卖不保真”规则被认为是传承了中国传统古玩行规“打眼自认倒霉”。拍卖行业一直强调其合法性也是有历史渊源的。业内诸多人士认为,由于这一规定,致使拍卖行业敢于公然拍假甚至参与造假,等于“慢性自杀”。同时,该条规定与民法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是违背的。
拍卖是一个市场的行为,作为消费者的藏家如此“弱势”,确实让人不解。遇到这样的情况,许多人都自忖或者被专家告诫,要以自己成为行家,能识珠弃鱼目作为解决手段。这已是退之不能再退的后路了。作为市场行为,为何不能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改变这种状况呢,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凉透藏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