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电话:;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遗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办理遗嘱公证、诉讼分割遗产、宅基地、房产继承,遗嘱效力纠纷,遗赠协议纠纷、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各类遗嘱的形式相同吗?
每一种遗嘱的形式还有具体的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应由 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当然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份条件和能力条件。
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内容是怎样的?
遗嘱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超越这个规定,就可能导致遗嘱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比如,遗嘱人把夫 妻共有财产误以为是自己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那么涉及配偶财产的那部分处分就是无效的;遗嘱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遗产 的话,也会导致遗嘱的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的是非法财产的话,这部分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