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阳知识产权(YUYANG IP)创始于1998年,服务范围广泛,是融国内外的商标、专利、版权、项目申报、网上维权、法律服务等各种知识产权领域的确权、维权及用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全面解决方案专 家,倾力于打造一站式服务。
裕阳明星客户
苏泊尔、华数、咬不得、顾家家居、古越龙山、欧诗漫、曼卡龙珠宝等。
裕阳荣誉
全国优秀代理机构、浙江省著名商标、INTA国际商标协会会员、浙江省十佳商标代理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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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注册人不服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审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
1、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应是经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原注册人。
2、撒销注册商标的复审不包括经争议裁定和注册不当裁定中被撤销的商标。
♦ 商标撤销复审答辩
1、答辩是商标遭遇他人撤销时的batter choice。
2、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商评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商标局和商评委对案件都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则商标被撤销,而答辩将增加商标成功注册胜诉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