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权限:
1、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和发证工作由区工商局市场科负责,受理范围:辖区内在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含外资企业);
2、工商所按照区工商局委托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范围:已受区工商局委托、由工商所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经营者。
工作流程:
经营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向区工商局许可准入部门(工商所)提出许可申请→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两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申请人的经营类型如实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和《厦门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评分细则》→市场科(工商所)审核→局长审定→核发流通许可证。
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6、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期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或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予以受理的,市场科(工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含现场核查时间)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市场科(工商所)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厦门登尼特是一家帮助企业全方位成长的顾问公司。在为大中小企业提供注册到注销、经营到管理、投资到融资、上市到退市等服务,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获得客户与各级政府的好评。我们郑重承诺,公司严格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为每位客户提供专门的客户档案室,使每位客户都放心、满意。我们将会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