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赛尼:回想起来,这书写得出乎意料地快:2001年3月动笔,2002年6月发出初稿,总共15个月。当时我还有全职工作,所以那段时间我都从早上5点写到8点。
现在我写一本书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几乎都有点嫉妒当时的自己。
腾讯文化:这个故事的灵感从何而来?
胡赛尼:灵感是我在看时得到的。在阿富汗,放风筝是非常流行的休闲活动。但1999年春,有提到,塔利班在阿富汗禁止人们放风筝了。看完这条,我开始思索,然后坐下来,写了一个短篇。它本来是一篇关于放风筝的怀旧文章,但到后来,它变成了两个男孩的故事,这个故事与他们的阶级和家庭有关。
我把这个故事放了两年。2001年3月,我重读了它。我发现,对这个故事来说,短篇太有局限性了。这个故事蕴藏着一本书的种子。我决定把它扩展成一个长篇。
腾讯文化:这本书主要是根据你个人的经历和记忆写的吗?你还做了哪些研究?
胡赛尼: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发生在1970年代的喀布尔。和书中的主人公差不多,我也出身于中上阶层,和他成长于同一个街区,读同一所小学。所以通过记忆,我基本可以重现我童年时代的氛围。
第二部分发生在1980年代的美国湾区。这也是我来美国后生活的地方,我也能借用自己的生活经验。
第三部分有点棘手——它发生在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而我在1976年就离开喀布尔了。(注:胡赛尼的父亲是外交官,离开喀布尔后,他们全家去了巴黎。)我希望这部分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不想凭空编造。为此,我和一些经历过塔利班年代和内战年代的喀布尔人交谈。他们见证了暴行。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聚会上,一位先生说,他在1990年代末回喀布尔,看到街上有一个男人在卖他的义肢——这样的事情,你是忘不掉的。书中不止一处用到了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