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 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保养维修,并应持有劳动部门规定的操作许可证。 2. 严禁操作者在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等不适应作业的情况下上岗作业 3. 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套在速差器上或者安全绳的自锁器上。速差器 或安全绳必须系在行走小车的吊环上。 4. 吊篮应有贰人操作。 5. 吊篮载荷包括人体重量及随身所带的工具,总重量不应超过额定载荷400kg。 6. 吊篮在上下升降时,操作人员不得施工操作,应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发现有妨碍 吊篮正常运行等情况时,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查找原因。 7. 在吊篮的悬挂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在醒目处设置安全标志牌。 8. 严禁在一段轨道(10米)内同时悬挂二台吊篮工作。 9. 当发现吊篮倾斜时应及时进行调整,恢复水平状态。 10. 吊篮不能作井架吊及其他运输用途之用。 11. 吊篮内不准使用脚手架和梯子。 12. 吊篮悬挂在空中时,不准拆装提升机和防倾锁。 13. 吊篮运行时,不得手动制动电机和用防倾锁制动。 14. 正常使用吊篮时,提升机不能随意打开,以防钢丝绳滑出或者异物掉入箱内。 15. 提升机中齿轮和轴承需采用二硫化钼润滑脂,使用中发现不正常噪音时,应检查 润滑脂情况并作必要的更换或补充。吊篮内收绳机的减速箱和行走小车电机的减速箱在首次工作400小时后,应更换润滑脂。 16. 吊篮内载荷应尽可能均放,以免受力不均而发生倾斜。 17. 钢丝绳上不可沾有油污。 18. 严禁焊割类设备电源与钢丝绳接触。 19. 吊篮钢丝绳和电缆线距高压线必须大于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