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合专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在会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二)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以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三)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但在被强迫之下有权拒绝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四)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和辩解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询问比如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五)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以及可以申请补偿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六)犯罪嫌疑人任何时候都享有对事实真实以及法律定性上的辩护权,不应许任何形式的剥夺;
(七)犯罪嫌疑人对侵犯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违法办案行为享有申诉权和控告权,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控告;
(八)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档次
(九)刑法关于自首 、立功以及其他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
(十)有关形式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十一)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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