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标注册首选正齐运知产,正规单位。

  • 发布时间:2016-09-27 16:55:55,加入时间:2016年07月26日(距今3236天)
  • 地址:中国»北京»丰台: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65号院6号楼307
  • 公司:北京正齐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刘妍,手机:13716177335 微信:liuyan103306 电话:010-67042829

QQ:  号: 刘妍
      所谓近似商标,是指与商标注册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等方面与商标注册却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与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的商标。

在日常的商标近似判定中还是要根据相关的案例具体问题具体解析,柏权维为大家整理了三大商标近似认定原则:

一、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的显著性以及较高的知名度对相应的商品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因此,公众在进行消费的同时不会对具有较强显著性以及知名品牌的商品有任何混淆的影响。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旦引证商标与被对比商标都具有较强的显著性以及知名度,那么公众就会误认为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相关的参股、许可等商业合作关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或者其功能产生混淆。

二、 商品申请的商标类别

商标在申请时采取的是分类申请原则,商标总共分为45类,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如果申请注册在不同类别,一般是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而事实上,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并存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是非常普遍的情况。

三、公众意识流

相比上诉两个判定方式,柏权维认为第三大判定特点最简单粗暴,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在商标界定中有一定的盲区,最主要的就是消费者从视觉以及听觉上是不是对两个商标与对应的商品之间的关系是否会发生混淆来判定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