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具有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形成了以“食品安全白皮书”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令、指令等并存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新框架。在分析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相关食品安全法规的现状,提出我国未来食品安全法规框架建设的思路。
欧盟具有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包括农业生产和工业加工的各个环节)。由于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欧盟和欧盟诸国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欧盟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错综复杂。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以欧盟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食品法律绿皮书”为基本框架。2000年1月12日欧盟又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形成了一个新的食品安全体系框架。2002年1月28日建立“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
号法令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多个概念。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EFSA部分详述EFSA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欧盟现有主要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有《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添加剂、调料、包装和放射性食物的法规》等,另外还有一些由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委会单独或共同批准,在《公报》公告的一系列EC、EEC指令,如关于动物饲料安全法律的、关于动物卫生法律的、关于化学品安全法律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与调味品法律的、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物料法律的、关于转基因食品与饲料法律的、关于辐照食物法律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