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官司代理,居间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22-07-17 16:44:00,加入时间:2016年09月07日(距今31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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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同方面专家律师服务: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但目前很多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名为居间实际为行纪行为。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纠纷 支付定金后违约诉讼 违约纠纷追责诉讼代理律师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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