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网上填写打印)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在2015年10月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的,请提供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仅提交营业执照即可。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制度目录需上传至附件)。
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等。
食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单位食堂还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企业制定更加严格、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参考济南市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所公示的文本模板,申请人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四类场所还应提供: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定期清洁卫生间管理制度。
备注:
(1)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需另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3)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应提供统一配送经营证明材料。
(4)对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等,要审查原件。申请人请将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