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咨询

  • 发布时间:2017-12-21 16:30:19,加入时间:2011年09月15日(距今4997天)
  • 地址:中国»江苏»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86号宏普捷座1-712
  • 公司:南京润冉科技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杨老师,手机:18952088008 电话:025-86807998 QQ:643125998
3 企业取得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2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 3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见附件1); 4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设备(见附件2); 5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6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4号“制止重复建设糖精等合成甜味剂生产线项目”。 申请和受理 1 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1.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补充表格(见附件3)一式三份; 1.3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1.4 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1.5 条款3.2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4.2 申请和受理程序 4.2.1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格,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4.2.2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4.1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4.2.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4.2.4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4.3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4.4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4.4.1 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济联合体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在申请时注明,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时,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