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锦程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锦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一家经宁波市交通管理局批准成立的集仓储运输于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公司。公司引进德国先进物流4.0体系,开启国内全新物流体系。正达宁波到北京物流公司紧跟物联网时代,全面实现智能化物联网物流,公司与三百余车主(4.2米、6.8米、9.6米、13米、17.5米)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最方便最快捷的调车服务,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化利用。公司一直以科学的管理、专业的规范化服务,合理的运输价位、良好的企业信誉活跃于我国物流行业之林。承揽全国公路货物运输,我们借助于物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优势,在宁波和全国省会城市以及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分别建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迅速搭建起了一、二级城市货物运输市场,实现了全国城市之间纵横交错、真正立体化货物快运,可为客户提供直接的门到站、门到门配送业务。
运输合同:
1.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质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的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3.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的规定的,承运人可拒接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当。
4.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5.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收货。收货人逾期收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6.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7.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8.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9.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承运人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理想与信念:1、做互联网时代最有思维的圈子。
2、做物流领域最前沿的研究。
3、做一个有价值的物流供应链。
4、打造品牌和个人价值。
5、优化物流体系,缩短物流运输时间,节约物流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