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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业上岗证现在有部门经理和企业经理。
3.部门经理只要高中学历就可以报考,企业经理只需要大专学历或者是有三年的工作经验都可以。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三、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与地点另定
五、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六、考试、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
七、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上岗证的考取和学校的学历教育不一样,题不是很难,一般都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