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1、有专用改装、维修厂房和零附件材料库房、调试检测工作间。厂房周围5米内无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设施。厂房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厂房高度不得低于5米;2、在停车场内设置有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用CNG停车位及警示标志;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设施、设备;4、从事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业务的技术工人、质量检验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压缩天然气汽车专业知识,经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操作证》;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制度;6、有相应的制度。 申请所需材料:1、《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经营申请表》;2、取得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应提供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设计总体布置图及相关技术标准;4、保证改装、维修压缩天然气汽车质量的工艺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5、经营场地、停车场地证明材料;6、消防、环保证明材料;7、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文本;8、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复印件;9、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检测设备及量设备检定合格证复印件;10、企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颁发证件: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