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
“如果认为董明珠是因为与雷军赌气才造手机,那实在有点低估了她,这肯定不那么简单!”一位多次接触董明珠的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其实董明珠早就有做手机的想法,但绝不是单纯为了卖手机。“智能家电的互联互通是未来行业发展方向,而像格力这样的纯白电企业一个大的劣势就是没有信息入口,不像黑电企业有电视可以作为操控平台。因此格力选择了用移动端即现在外界看到的格力手机来解决,说白了就是要一块能够操控的屏!”当然董明珠的这一构想能否真正实现还有待时间检验,但如果只是把董明珠造手机归纳为任性和赌气,确实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