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如何办理?多久可以下证?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四、SC认证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二)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SC标志。
SC认证对生产场所和设备的要求SC标志的主要特征:
一、SC标志的作用是表明产品质量的水平,是实物产品的质量信誉标志。它与厂名、厂址、商标等有着显着的区别,具有专用性。
二、SC标志必须由发证机关或组织颁发,并要经过一定的评审、考核程序,获准后方可使用。
使用标志的条件 :
一、属于国家质监总局按照规定程序公布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二、从事该食品生产的企业已经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出厂的食品经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