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阶段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 发证阶段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我国《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其生产、加工、制造、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商标注册;国家工商总局是唯一负责对商标注册进行审查的国家机关;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的,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书、指定使用的商品(参考商品分类表)、指定的商标标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
受理时间:单位30个工作日(个人1—3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可打出TM
加急办理:当天可下发受理通知书
发证时间:从申请到发证大约13个月左右
商标代理流程
1.商标查询(查询在申请前是否有其它人注册过该商标)
2.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标样、使用商品、联系人信息地址等)
3.双方签定合同并付款(通过传真或扫描件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