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变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名称,变更法人代办

  • 发布时间:2016-11-17 09:35:07,加入时间:2015年03月17日(距今3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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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变更登记附表――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拟转让股东对其他股东已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答复、以及其他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况的书面说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注册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9、股东变更后,企业类型变为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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