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股东签合同涉嫌诈骗,公司是否要付赔偿责任

  • 发布时间:2019-03-29 13:31:54,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66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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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公司股权、个人债务纠纷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股东涉及合同诈骗 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五种特定的行为方式。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罪还是单位合同诈骗罪,并不以是否用单位名义签订、履行合同为区分标志,而应当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把握。

  因此,要看某个股东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体现单位意志,或者是为了单位利益,否则不符合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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