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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先生是外地来京创业人员,2009年在大兴区旧宫镇经营一家家具厂。其厂房大约占地1000平米,车间和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600平米,是从一位姓刘的村民处租赁而来的,当时只有大约400平米的办公用房,车间是王先生自建的。每年租金为30万元。在经营的过程中,王先生进行了装修,并安装了暖气和锅炉房,车间安装有烤漆间。
2015年4月,该地区因市政建设,王先生的工厂纳入到拆迁范围。房东刘先生向王先生提出解除租约,限期1个月内搬迁,免除后期租金。王先生不同意,主张要求补偿搬迁损失和自建房屋的补偿。房东说这与其没有关系,让其直接找拆迁办解决。王先生找到拆迁办,工作人员告诉他,该房屋的补偿问题已经与房东刘先生达成补偿协议,并说拆迁补偿不针对承租人。自此,王先生在房东与拆迁办之间经多次交涉没有结果。遂聘请律师代为维权。
办案经过
律师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后,通过非诉讼的发函谈判,同时配合诉讼方式巧妙地为承租人王先生取得了相应补偿款180万元。
律师先向拆迁方送达《律师函》一份,阐明作为承租人王先生的立场以及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要求拆迁办停止向房东支付补偿款,并主持协调。
《律师函》发出之后,房东原本顺利能够拿到的全部补偿款被临时冻结,无法支取。达到了保全的效果。
证据保全,让承租人王先生对厂房内的全部设备、装修情况、自建房进行了公证保全,以备拆迁办随时可能的强拆。同时在不同角落加装监控摄像头,掌握不明身份的人偷拆的证据。并安全转移重要文件和材料,以及贵重设备。
向法院起诉房东,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以此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为由,要求返还房屋租金和装修费、设备费以及自建房费用总计220万元。此诉讼的目的是向房东表明此房屋面临法院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可能,而法律规定违章建筑不给于补偿,其可能取得的补偿款将化为泡沫,形成玉石俱焚的事态。同时房东可能因为合同无效而赔偿我方各项经济损失220万元的后果。
在等待大约20天之后,终于接到了拆迁办的电话,说房东愿意和我们一起谈谈。经过三轮谈判,最终确定了180万元的拆迁损失补偿。从一分钱不补,到得到180万元的补偿,对承租人王先生而言可谓大获全胜。
律师观点
拆迁纠纷不同于合同纠纷,所以解决拆迁纠纷的方式不是简单的诉讼,单纯的诉讼和谈判是无法解决的,需要通过博弈的手段解决复杂的纠纷。在这场拆迁利益争夺战中,不仅要熟知法律,跟要掌握各方心理,或者说拆迁中的游戏规则,只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拆迁律师就是经过无数次拆迁纠纷洗礼中总结出来的维权经验,运用这些经验和法律手段,才能为当事人争取补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