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外企业入湘备案办理流程
在湖南省内从事建筑工程、公路桥梁、照明、市政工程等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的省外企业都需要办理入湘备案。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工程。省外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在湘分支机构应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其法定代表人和驻湘负责人,应当提供准确的通信方式并配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省外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在湘连续两年没有业绩的,湖南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住建部相关章程取消该企业续期备案资格。如需要再在湖南从事建筑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入湘分支机构备案。
2016年省外施工、设计、监理企业新规定及资料(我方代办入湘备案):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非施工企业不需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驻湘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办公场所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两年。我方也可以收费提供挂靠场地。
三、其他资料我方代做,会在签订公司合同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企业打印出来,按照清单点验,法定代表人签字,所有页面加盖公章快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