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算?债务官司律师

  • 发布时间:2017-10-17 20:03:50,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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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合同纠纷律师,胜诉率高,特擅长银行卡被盗刷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案情简介:

          老王借了老李5W,借条标明第二年还款。可是四年多过去了,老李没有还钱给老王,老王顾及双方情谊,期间也没有讨要。后来老王找老李还钱,老李不给,老王一气之下起诉老李。可是老李的律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辩,之后老王的诉讼请求就被法院给驳回来了

  再次提醒读者,错过诉讼时效债主丧失了胜诉权,因此很多债务官司败就败在错过了诉讼时效。

  还款期明确,讼时效何时起算?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此种情况下,借条和欠条是没有区别的,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归还借款时起算,最长可达20年。

  欠条: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翻译一下就是说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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