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经销品名详细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材料由发证机关、经营单位各存一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市(州)、县(市、区)安监局备案。